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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普通合伙企业,若是由一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是普通合伙人也承担有限吗,还是还承担无线连带
84784990 | 提问时间:2023 01/28 18:41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一般情况下,普通合伙人是不需要承担有限责任的。但是,如果由一人单独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那么这个普通合伙人需要承担一定的有限责任,但是不存在连带责任的情况。此外,如果公司的负责人因个人主要经济犯罪行为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制度,造成公司损失,由有限公司自行解决,不会牵涉到普通合伙人。 拓展知识:普通合伙企业是指具有自然人成员及法人成员的联营经营单位。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指具有法人成员的联营经营单位。与普通合伙企业相比,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拥有更强大的法律维护,具有更高的实力与利润空间,被视为更具有伦理性和法治性的经营形式。
2023 01/28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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