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
资料:甲企业委托乙单位将 A 材料加工成用于直接对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 B,消费税税率为10%。发出 A 材料的实际成本为50 000元,加工费为4 000元,支付消费税6000元。均以银行存款支付。假设双方均为一般纳税企业,增值税税率为13%。
要求:根据以上经济业务编制甲企业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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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90 | 提问时间:2023 01/27 21:26
甲企业会计分录如下:
应付账款:借、 乙单位 54 000元(50 000+4 000+ 6000)
商品销售成本:贷、 A材料 50 000 元
消费税:贷、 消费税 6 000元
加工费:贷、 加工费 4 000元
银行存款:贷、 银行存款 54 000元(50 000+4 000+ 6000)
拓展知识:委托加工服务企业在完成加工服务后,应由委托企业按加工合同约定根据加工服务价款,以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率支付增值税,并由加工服务企业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加工服务企业向委托企业收取的增值税,是企业分配的税收净额的组成部分,是企业的财务计算必须要考虑的内容。
2023 01/27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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