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百货商品批发有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某月发生下列购进商品业务,请根据相关资料作出会计分录。
(1)从A供应站购进甲商品20000千克,单价0.5元,共计价款1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元。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货款。开户银行转来托收承付凭证及供货方发票结算联,审核无误后同意付款。
(2)商品验收入库,“商品溢余报告单列示溢余880千克”。
(3)经查明,溢余中有80千克计40元,属运输途中的自然升溢。
(4) 经查明,溢余商品中有800千克计400元系供货方多发,经协商后同意补作购进,立即付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3 01/27 14:55
(1)购进商品:借:库存商品(或商品存货)20000 千克 贷:银行存款10000元(或现金),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元;
(2)溢余报告单:借:库存商品(或商品存货)880千克 贷:应付账款(或借 ,其他应收款);
(3)自然升溢:借:应付账款(或借,其他应收款)40元 贷:库存商品(或商品存货)80千克;
(4)补作购进:借:银行存款(或现金)400元 贷:库存商品(或商品存货)800千克,增值税进项税额;
拓展知识:根据《会计准则》(GB/T7714-2008)第四节《存货》相关规定,存货是企业持有的、未来可能生成收入的实物物品或劳务、服务、事业等,这个账户的借方记货物的种类及数量,贷方记取货款;而库存商品的计价规则是按照先进先出(FIFO)原则来计算,即先生产、先销售出去的商品是最早购入的,最后出售的是最新购入的。
2023 01/27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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