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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15、单选(7-5)()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19年1月1日,甲公司将某商标权出租给乙公司,租期为3年,每年收取租金30万元(不含增值税)。甲公司在出租期间内不再使用该商标权。该商标权系甲公司2×18年1月1日购入的,初始入账价值为2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无残值。假定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甲公司2×19年度该商标权影响营业利润的金额为()万元。(1分)13.6B30C20D10
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26 11:05
李李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甲公司2×19年1月1日出租商标权给乙公司,每年收取租金30万元(不含增值税),其相关税费为增值税,这个商标权2×18年1月1日购入的,初始入账价值为2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无残值。根据上述条件,在2×19年度甲公司该商标权影响营业利润的金额为13.6万元。 具体的计算方法为:按照直线法摊销,2×19年度甲公司需要扣除的商标权折旧金额为200万/10年=20万元。由于2×19年甲公司已经将该商标权出租,所以可以获得租金收入,为30万元,由此出租期间该商标权影响营业利润的金额=30-20=10万元,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所以甲公司2×19年度该商标权影响营业利润的金额最终结果为13.6万元。 拓展知识:摊销是一种会计方法,指的是将一笔投入的金额按一定的比例摊销到会计期间内,这是一种常见的管理会计方法。摊销是对寿命性资产的一种折旧方法,其目的是在投入折旧前,将其价值等比例地分散到有效期内,以增加会计期间内的费用,减少期末资产的金额,影响这些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润,从而更准确地反映经济实际情况。
2023 01/26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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