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10月发生经济业务如下:
(1)购入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业发票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增值税为6.5万元,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是2万元,增值税为0.18万元。
(2)接受其他企业投资转入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100万元,增值税为13万元。
(3)购进低值易耗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6万元,增值税为0.78万元,
(4)销售产品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另外收取包装物租金1.13万元。
(5)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产品,新产品含税售价为7.91万元,旧产品作价2万元。
(6)因仓库管理不善,上月购进的一批工具被盗,该批工具的买价为8万元。(购进工具的进项税额己抵扣)
己知,该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符合抵扣规定,购进和销售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的增值税税额是多少。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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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3 01/24 10:31
该企业当月应纳的增值税税额约为25.77万元,具体计算如下:
(1)购入原材料,增值税额为6.5万元;
(2)投资转入材料,增值税额为13万元;
(3)购进低值易耗品,增值税额为0.78万元;
(4)销售产品,根据增值税税率13%计算出增值税额为26万元,加上包装物租金1.13万元后,归入销项税额为27.13万元;
(5)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产品,应归入销项税额2.02万元;
(6)由于已抵扣购进工具的进项税额,不再产生纳税义务。
因此,该企业当月应纳的增值税税额为25.77万元,即销项税额总计27.13万元减去进项税额1.36万元得出结果。
增值税是我国开展税收征收的主要方式,是我国税收的一大基础,对于企业来说,熟知其征税规定和纳税义务,及时正确缴纳增值税,是其遵纪守法发展的重要举措。
2023 01/24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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