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1.我国居民个人张某为一自由职业者,本年取得如下收入:(1)2月,出版专著取得稿费收入35000元。(2)5月,为甲公司提供培训一次,取得甲公司支付的一次性税前培训收入120000元,(3)8月,取得乙公司支付的一次性翻译资料收入50000元、交通费800元、餐费500元、资料180元、通信费120元。(4)10月,取得到期国债利息收入1500元。(5)11月,取得保险赔款1200元。(6)12月,取得福利彩票中奖收入50000元,并从中拿出10000元直接捐赠给灾区以上收入均为个人所得税税前收入。另外,张某本年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除共计50000元。书,计算张某本年的应纳个人所得税合计数。可以按最新的算
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3 01/23 15:49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答:张某本年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按照中国最新《个人所得税法》计算,应当先确定其税前收入总额,即2月稿费收入35000元+5月培训收入120000元+8月翻译资料收入50000元+交通费800元+餐费500元+资料180元+通信费120元+10月利息收入1500元+11月保险赔款1200元+12月福利彩票中奖收入50000元,总额为185700元。 然后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应当扣除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即本案5万元,扣除后应纳税收入为135700元。 接着,按照中国最新《个人所得税法》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135700×3%=4071元,再加上可用滞纳金比率24%×1个月应纳税额974.4元,也就是5045.4元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拓展:本来,中国的个人所得税费率为3%-45%,但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一般取得的工薪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已经统一调整为3%。
2023 01/23 16:03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