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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二、综合题1.我国居民个人张某为一自由职业者,本年取得如下收入:(1)2月,出版专著取得稿费收入35000元。(2)5月,为甲公司提供培训一次,取得甲公司支付的一次性税前培训收入120000元。(3)8月,取得乙公司支付的一次性翻译资料收入50000元、交通费800元、餐费500元、资料费180元、通信费120元。(4)10月,取得到期国债利息收入1500元。(5)11月,取得保险赔款1200元。(6)12月,取得福利彩票中奖收入50000元,并从中拿出10000元直接捐赠给灾区。以上收入均为个人所得税税前收入。另外,张某本年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共计50000元。要求:计算张某本年的应纳个人所得税合计数。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12/19 13:57
朱立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综合所得个税=(35000*0.8*0.7+120000*0.8+50000*0.8-60000)*0.1-2520=7040 国债利息  保险免 彩票个税=(50000-10000)*0.2=8000
2022 12/19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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