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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我公司遗失销售方开出的发票,发票前月开具,未抵扣,丢失票要怎么处理呢?
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3 01/21 22:10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答:对于公司遗失销售方开出的发票,先要及时向销售方申请一份补开发票,并将原发票(丢失或遗失)登记在发票损坏登记表上。补开发票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检验码、金额等必须与原发票一致。 在补开发票的过程中,发票所有人应该填写《发票遗失损失声明书》,将原发票的有关情况登记在该声明书上,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开发票,最后将补开发票和《发票遗失损失声明书》登记在发票损坏登记表上,并保留有关证明文件。 拓展知识:一般情况下,发票的所有权属于发票领取人,也就是一般都是发票使用人,发票使用人在使用发票时,就可以进行抵扣个人所得税或销项税,但是发票必须要在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后方可进行这一操作,即发票所有权属于发票领取人但是所有权证明以及使用权则属于税务机关。
2023 01/21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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