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个人给我司提供劳务,个人代开发票给我司,我司是不是不用帮助其代缴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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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3 01/21 21:58
不少于150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单位和个人用发票记载的业务活动所收取的报酬,按月应纳税额不低于800元的,其发出发票的单位应当履行代征税款义务,代为完成税款申报、缴纳税款等义务。 因此,假如个人给我司提供劳务并代开发票,且按月收取的报酬不低于800元,我司需要帮助个人代缴个税。
拓展知识: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个人提供劳务以及代开服务发票,当月应纳税额超过800元,则需要参与个税缴纳。 所以,即使当月应纳税额低于800元我司仍需要帮助个人代缴个税。
2023 01/21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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