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发放现金福利,做成福利费,没有申报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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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3 01/21 17:17
中秋节发放的现金福利,并未作为员工的个人收入申报个税,因此可以称为福利费。福利费一般是用于支付员工的福利,比如津贴、补贴、礼品等,其主要形式是无形资产或其他形式,主要目的是满足公司提供福利计划的需要,满足个人和组织的利益。
而福利费是企业及其高层管理不属于直接实物支出,但又必须安排支出的费用支出。因此,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将福利费列入杂项支出。由于福利费支出的特殊性,在报税上一般不予抵扣。
此外,福利费的支出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全体员工福祉,增强管理者对企业的认同感,提高企业的形象,拓展业务的发展,更重要的是能够激励员工持续、有效地工作。因此,企业应在合理范围内支出福利费,以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
2023 01/2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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