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小规模上个月开的专票,这个月不能直接作废了吧?是不是要红冲,还用开红字信息表吗?是销售方发起还是购买方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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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0 | 提问时间:2023 01/20 10:28
小规模上个月开的专票,这个月不能直接作废了,需要红冲,并且开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反映该发票的红冲情况。红冲须由销售方发起,即原发票开具方向税务机关提交红冲申请,并在申请当月至10日内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由购买方提供给税务机关验证。
红冲申请里面要填写原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发票状态、红冲原因及相关证明资料等,红字信息表应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红冲金额、原发票开具日期、原发票合计金额等内容。销售方发起的红冲,还可索取税务机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发票(通行费)复核表》,可以作为购买方进行报销时的财务凭证。
拓展知识:
自2019年4月1日起,国家发布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管理办法》,新规定了发票开具及作废等管理流程,明确:发票的作废有三种形式,即发票自动作废、被召回作废、被红冲作废,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发生红冲作废。
2023 01/20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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