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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案情]某商场(一般纳税人)2021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1)购进一批货物,不含税价格2000万元,按合同约定分三次付款,本月已经付清600万元,取得销货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注明税金260万元;(2)购进一批货物,不含税价格100万元,货到入库、款已付清,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金13万元;(3)零售一批电器,取得零售收入3390万元;(4)批发一批电器,不含税销价350万元;(5)从果农手中购进苹果支付价款25万元。 计算该商场本月应纳增值税额。
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18 10:13
999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该商场本月应纳增值税额=(1)购进一批货物的税金260万元+(2)购进一批货物的税金13万元+(3)零售一批电器的税金521.6万元(3390万元×15%)+(4)批发一批电器的税金52.5万元(350万元×15%)+(5)购进苹果的税金3.75万元(25万元×15%)=838.1万元
2023 01/18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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