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商场(一般纳税人)2020年6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购进一批货物20万元,取得销货方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金为2.6万元。
(2)购进一批货物10万元,货到入库,尚未付款,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金为1.3万元。
(3)零售一批空调,取得零售收入17.55万元
(4)批发一批货物不含税销售额为20万元,因对方提前10天付货款,所以按合同规定给予5%的折扣,实收19万元
(5)从果农手中购进鲜果支付价款0.7万元。
根据以上业务计算商场五月份应纳增值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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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84 | 提问时间:2021 10/22 10:04
可以抵扣进项税合计是2.6+1.3+0.7*9%=3.963
2021 10/22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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