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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甲公司为居民企业1)销售商品收入50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00万元,捐赠收入10万元2)成本费用中列支实发工资总额200万元,并实际列支职工福利费15万元,上缴工会经费1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0万元1、根据业务1,请判断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有?2、根据业务2,请思考是否准予扣除,请说明理由
84785018 | 提问时间:2023 01/16 20:51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1、根据业务1,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应包括销售商品收入500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00万元、捐赠收入10万元,但不包括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财政部、国务院批准的准予免税的收入除外。 2、根据业务2,列支实发工资总额200万元、职工福利费15万元,均属于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六条规定,均可准予扣除。而上缴工会经费1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0万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条规定,均可准予扣除。拓展知识: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原则,要有利于国家经济发展,促进投资增加,提高企业效益,优化经济结构,减轻社会负担,拉动社会就业。
2023 01/16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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