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我有个疑问。赡养老人不是从年满60周岁的当月起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吗?假设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我的父亲去世了,那我明年起就不能再有赡养老人这个专项附加扣除了,我是不是要删除信息啊?是这样操作的吗?否则系统会继续给我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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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3 01/14 10:09
填写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原则是,按照实际赡养期限为起算点,按月扣除,每月最多4000元(也可以根据实际报销,以实际报销为准)。因此,当父亲去世时,您需要将该专项附加扣除从当年纳税申报时删除。系统不会继续给它抵扣,您需要在下一个纳税年度重新申报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
在缴纳个税时,个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报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一般老人可以享受这一税收政策,但是实际情况有所不同,比如老人因病残疾、难以照顾等原因无法被赡养者所赡养,享受这一专项扣除政策也可以放宽至被赡养者60岁以上,且有需要赡养者对老人抚养状况及家庭经济来源等信息进行实地核实。此外,赡养老人的有关起征点也有所不同,有的地区可以放宽到58岁或60岁,而有的地区则需要老人年满60周岁后的当月才能享受该政策的抵扣。因此,建议您在申报前先了解政策变化,确保抵扣合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023 01/14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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