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适用税为13%,2021年6月发生如下增值税涉税业务。(共16分)(1)销售甲产品300万元(含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将自产产品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成本价为25万元,该产品无同类市场售价。(3)当月采购原材料,取得的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货款已付,销货方保证在下月10日前将货物发出。(4)从农民手中购入免税农产品作为企业的生产原料,支付收购价10万元,支付运输单位的运费2万元(不含税),取得合法凭证。要求:(1)计算该企业2021年6月的销项税额(6分)(2)计算该企业2021年6月的进项税额(6分)(3)计算该企业2021年6月应纳的增值税税额(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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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99 | 提问时间:2023 01/13 16:08
(1)2021年6月的销项税额=销售甲产品金额x13%=300万元x13%=39万元。
(2)2021年6月的进项税额:1.原材料购置取得的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100万元,13%的税率,即进项税额=100万元x13%=13万元;2.免税农产品购置支付收购价10万元,运输单位的运费2万元(不含税),按照价税分离原则,无进项税额。
(3)2021年6月应纳的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39万元-13万元=26万元。
拓展知识: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之后,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业务需要,用于收支项目税费相关结算的发票,不能直接用于发票抵扣税额及纳税证明。
2023 01/13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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