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广元市圣元公司购入材料并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A材料1000千克,单价26元、价款26000元、税额3380元:B材料2000克,单价20元、价款40000元、税额5200元。收到对方托收货款的“委托收款凭证(付款通知)”.金额为74580元,经审核无误后同意付款。2.上:述A、B材料的运输委托太原市前进物流公司运输.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1200元税额108元,价税合计1308元开出转账支票支付。上述材料验收入库,按照材料重量分配运费,填制“收料单"计算并结转采购成本。3.从无锡市乐源公司购入材料并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C材料4000千克、单价35元、价款140000元税额18200元:收到银行转来的金额为158200元的“委托收款凭证(付款通知)”,经审核无误后同意付款,材料尚在运输途中。4.上月从南京市宏盛公司购进的D材料验收人库,收到承运单位太原市前进物流公司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1300元、税额117元、价税合计1417元开出转账支票支付:填制“收料单”上列明买价70000元,采购费用1300元,采购成本71300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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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12/18 18:59
同学你好
这个您需要求解什么呢
2022 12/18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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