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0年2月1日,甲公司购买商品而欠乙公司购货款及税款合计200万元。由于甲公司财务发生困难,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货款。于2020年10月1日,双方经协商,甲公司以其生产的产品偿还债务,该产品公允价值110万元,成本102万元。乙公司以产品偿还债务时,将该产品作为库存商品入库;乙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了11万元的坏账准备。2020年10月1日此应收账款的公允价值为179万元。
要求:做出债务重组中甲、乙的业务处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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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
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2 12/14 11:48
同学你好,马上发过去
2022 12/14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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