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卷烟厂为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生产 A、B、C 三种卷烟。A 种卷烟不含税调拨价格每标准条 73 元,B 种卷烟不含税调拨价格每标准条 78 元;C 种卷烟不含税调拨价格每标准条 62 元。
5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月初库存外购应税烟丝金额为 0,当月从乙卷烟厂购入一批已税烟丝,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30 万元、增值税税额 3.9 万元,已经验收入库。
(2)领用购入烟丝的 25%,生产 A 种卷烟 100 箱(250 条/箱,200 支/条),并销售给某商场,当月结清款项;
(3)领用购入烟丝的 25%,生产 B 种卷烟 100 箱(25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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