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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例题?计算题】甲实木地板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一批原木,税务机关认可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款20万元,支付收购运费2万元(取得符合规定的运费发票),将该批材料委托乙实木地板厂加工成素板(实木地板的一种),乙厂收取加工费和辅料费不含增值税3万元,甲实木地板厂收回素板后,将80%怅续加工成实木地板成品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5万元,则:(1)乙厂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多少?(2)甲厂销售实木地板成品应纳的消费税是多少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12/04 08:38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1)乙厂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 (20*0.9+2+3)/(1-0.05)*0.05=1.21
2022 12/04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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