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2016年1月,江苏隆兴实木地板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一批原木,税务机关认可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款42万元,支付收购运费,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3.46万元,将该批材料委托中继实木地板厂加工成实木地板,中继实木地板厂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和辅料费7.5万元。隆兴实木地板厂收回实木地板后,将其中的80%继续加工成免漆实木地板成品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80万元。则: (1)中继实木地板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多少? (2)江苏隆兴实木地板厂销售实木地板成品应纳的消费税是多少?(成本利润率 5%;消费税税率 5%)
84785044 | 提问时间:2023 11/10 08:16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1)中继实木地板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42*91%+3.46+7.5)/(1-30%)*30%=21.08
2023 11/10 08:18
3条追问解答 查看全部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