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正公司2×20年1月1日(购买日)以51 200万元的价格取得宏伟公司80%的股权并准备长期持有,辉正公司为母公司,宏伟公司为子公司。两个公司合并前后不受任何方控制。辉正公司在购买宏伟公司过程中发生审计、法律服务等相关费用120万元。上述价款均以银行存款支付。宏伟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辉正公司一致。购买日两个公司的资产负债表见下表。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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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15 | 提问时间:2022 11/29 20:55
同学您好,请稍等稍等
2022 11/29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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