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6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委托代销合同,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W商品2000件,w商品当日发出,每件成本70元。合同约定乙公司应按每件100元对外销售,甲公司按不含增值税的售价的10%向乙公司支付手续费。乙公司不承担包销责任,没有售出的W商品须退回给甲公司,同时,甲公司也有权要求收回W商品或将其销售给其他的客户。2020年6月乙公司实际对外销售1000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1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000元。2020年6月3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具的代销清单和代销手续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以及扣除代销手续费后的货款;甲公司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做会计分录
![](/wenda/images/newWd/search.png)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http://member.chinaacc.com/homes/resources/images/home/avatar/4.jpg)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11/22 16:55
你哈需要计算做好了给你
2022 11/22 16:57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在卖出使用过的轿车时,需要如何确认收入?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