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选项E: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怎么通俗易懂的理解这些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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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4999 | 提问时间:2022 11/18 14:19
同学您好,正在解答,请稍等。
2022 11/18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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