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工程师杰克受雇于美国总公司,自2021年
1月1日起到中国境内的分公司负责工程筹建工作。2021纳税年度里,杰克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
185天,并从分公司取得了180000元(每月15000元,共12个月)的工资薪金。其余时间杰克回国述职,同时在美国负责另一项目,从总公司取得了200000元工资薪金。
关于在中国的居住天数,有如下两套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1:保持不变,即在中国境内居住185天;方案2:安排一次回国探亲3天,使得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182天。
注:杰克无其他附加扣除事项,回国天数不扣
工资。
两个方案2021年中国境内外所得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11/17 11:29
你好,学员,稍等一下
2022 11/17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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