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一、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这个政策是否依然有效?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5031 | 提问时间:2022 11/03 15:49
同学你好
这个延期到今年年底了
2022 11/03 15:52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