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甲建筑公司5月1日承接A工程项目,并将A项目中的部分施工项目分包给了其分支机构乙公司。 第一种情况:如果乙公司是甲公司的子公司,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5 月30日发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18万元,当月该项目甲公司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 额8万元,乙公司就其分包建筑服务开具给甲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万元,增值税3.6万元,乙公 司当月进项税额10万元。计算甲、乙公司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 第二种情况:如果改乙公司为分公司或者项目部,并由总公司统一纳税。 要求:计算两种情况下需缴纳的增值税,并进行纳税筹划分析。
84784974 | 提问时间:2022 10/23 13:20
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1,增值税 甲218÷1.09×9%=18-8-3.6=6.4 乙3.6-10=0 2,增值税 甲18-8-10=0 方案二更节税
2022 10/23 14:30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