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7月1日,承接A工程项目,7月31日,发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18万元(含增值税),该项目当月发生工程成本为100万元,其中,购买材料、动力、机械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60万元,该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抵扣规定。对A工程项目,甲建筑公司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
(要求]计算甲建筑公司本年7月的应纳增值
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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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91 | 提问时间:2022 10/08 22:08
同学你好
销项税额=218/1.09*0.09=18
进项税额 =60*0.13=7.8
应纳税额=18-7.8=10.2
2022 10/08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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