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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新海小家电有限公司是一家小型微利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批该公司采用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2018年度核算确认亏损5万元,2019年发生经济业务如下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400万元;取得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30万元(其中国债的利息收入1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成本30万元;缴纳增值税6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6万元;发生的销售费用25万元(其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0万元);发生的财务费用40万元,发生的管理费用2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5万元);营业外收入10万元,营业外支出25万元(其中罚款2万元,公益捐赠10万元要求:计算青岛市新海小家电有限公司201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
84785017 | 提问时间:2022 10/22 08:52
松松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会已过会计
会计利润=400+30-300-6-25-40-20+10-2=47 1.国债利息免税,纳税调减10 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400*15%=60全都扣除 3.业务招待费扣除5*60%=3 400*0.005=2纳税调增5-2=3 4.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47*0.12=5.64 纳税调增10-5.64=4.36 5.应纳税所得额是47-10+3+4.36-5=39.36 应交所得税39.36*10%=3.936
2022 10/22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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