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就是直接出售,这种情况下,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就是完整的。但是我有个疑问,如果委托方收回后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呢?就是单纯的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他也不是用于继续加工,这种情况下,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是不是不完整了呀???这个理解有没有错啊???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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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60 | 提问时间:2022 10/21 22:47
如果说高于这个价格出售的话,就差额部分需要交。
2022 10/21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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