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委托方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不缴纳消费税。
老师,为什么这样规定?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5015 | 提问时间:2020 04/26 04:46
委托加工的应税知品收回后用于抵债,赠送及发放福利,视同销售。但是消费税只征收一次,在委托加工时候已经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了,换句话说就是已经缴纳道过一次了,不用再缴纳了。 需要说明的是,委托加工的消回费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应税消费品的话再用于抵债,赠送或者发放福利,增需要缴纳消费税答,只不过前期受托方代缴的消费税可以扣除。
2020 04/26 06:13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