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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直接不可以明确区分呢?已转让商品具体指什么?未转让商品指什么呀?好难理解
84784964 | 提问时间:2022 10/19 21:45
晓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同学你好 这个例子中,已转让的商品是部分完成的办公楼,新增为转让商品的是办公楼装修,办公楼屋顶只是原有办公楼的一个组成部分,根本区分不开。判断到这里就截止了,只要已转让商品和未转让商品是无法明确区分的,不管新增变更的部分能否反映商品的单独售价,都属于合同变更的第三种情形。区分不开的处理就是将新合同和原有合同合并,当一个合同来处理,在合同变更的当日进行调整,将累计数轧正确。反正区分不开了,还分什么你我呢? 比如甲公司承诺向某客户销售120件产品,每件产品售价100元,且将于未来6个月内陆续转让给该客户。甲公司将其中的60件产品转让给该客户后,双方对合同进行了变更,甲公司承诺向该客户额外销售30件相同的产品,其售价为每件95元。这里已转让商品120件,未转让商品30件,这就是明确可区分的
2022 10/20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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