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和未转让商品可以明确区分是什么意思?
麻烦老师举两个例子说明一下。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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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6 | 提问时间:2019 09/24 10:08
【案例】乙公司属于一家俱乐部,对客户实行会员制,合同规定缴纳2万元的会员费,会员可享受1年无限次的免费服务,两个月后,乙公司管理层发现,会员普遍反映就餐不方便,要求增加餐饮服务。乙公司管理层为了留住老客户,修改原合同,增加免费的餐饮服务,但补缴会员费1000元。实际增加的餐饮服务价值远大于补缴的会员费。
上述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应当将总价款2.1万元在12个月内分摊收入,前两个月少确认的收入,应当在合同变更日进行调整。
2019 09/24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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