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啤酒厂既生产甲类啤酒又生产乙类啤酒。劳动节促销期间,直接销售甲类啤酒200吨,取得收入80万元;直接销售乙类啤酒300吨,取得收入75万元;销售甲类啤酒和乙类啤酒组成的礼品盒取得收入12万元(内含甲类啤酒和乙类啤酒各18吨),上述收入均不含增值税。已知甲类啤酒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250元/吨,乙类啤酒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220元/吨。该啤酒厂上述业务应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
A.
12.45
B.
12.5
C.
12.60
D.
12.65
老师不理解这个题目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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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5042 | 提问时间:2022 10/02 11:52
同学你好
纳税人将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制品的销售金额接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
所以:
应纳消费税=(200+18×2)×250+300×220=125000(元)=12.5(万元)。
2022 10/02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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