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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收入确认时点
84784968 | 提问时间:2017 06/20 21:03
84784968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我是税务师事务所的,从事税收鉴证过程中遇到如下情况,以下情形下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是如何判定的:1、截至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以分期收款方式发出商品的金额达5700多万元,未收款未开具销售发票,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均未缴纳;2、商品未发出,但已开具9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客户,收到款400万元,已按900万元全额缴纳增值税但均未缴纳企业所得税。注:以上“均未缴纳企业所得税”为通俗表述,应为:未按企业所得税政策确认为销售收入。“均未缴纳增值税”同理。谢谢。
2017 06/20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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