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老师看看这道土地增值税的题目,进行解释,谢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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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2 07/30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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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增值税转让收入=360-(360-230)÷(1+5%)×5%=353.81(万元) 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30+4=234(万元) 可扣除的税金及附加=(360-230)÷(1+5%)×5%×(5%+3%+2%)+360×0.5‰=0.80(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合计=234+0.80=234.80(万元) 增值额=353.81-234.80=119.01(万元) 增值率=119.01÷234.80×100%=50.69%,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119.01×40%-234.80×5%=35.86(万元)
2022 07/30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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