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领导和监督。经理层负责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并对本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负全责,审计部具体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拟定评价计划、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评价、审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草拟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或经理层报告。其他有关业务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内控自查工作。
2.关于内部控制审计。聘请某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鉴于本公司在上市前已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并取得较好效果,内部控制审计自2020年起,重点审计本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法等,并出具相关审计意见。
要求:判断资料1、2是否存在不当之处;指出不当之处,说明理由。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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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2 06/15 16:14
1.第1项工作存在不当之处。
(1)不当之处:经理层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负全责。理由:董事会对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负责。
(2)不当之处:审计部审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理由:董事会负责审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第2项工作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控制审计,重点审计该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法等。理由: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可以关注、利用上市公司的评价成果,但必须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要求,对被审计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不能因为被审计上市公司实施了内部控制评价就简化审计的程序和内容。
2022 06/15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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