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张强2021年1月份工资收入额16 000元,当月专项扣除“三险一金”为工资收入的22.4%、继续教育扣除额400元、住房租金扣除额1 500元、、赡养老人扣除额2 000元、子女教育扣除额1 000元,专项附加扣除额合计4 900元,无其他扣除额。2021年全年工资收入总额230 000元,专项扣除51 520元,专项附加扣除58 800元,其工资薪金全年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合计应为 3 448元。
要求:
(一)平时预缴的计算
1.计算应预扣预缴1月份应交个人所得税;
2.假设2月份工资收入额17 000元,专项扣除额、专项附加扣除额和免征额与1月份相同,计算应预扣预缴2月份应交个人所得税;
3.张强3月去A地讲学5天,获得劳务收入8 000元,计算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4.张强在6月取得一笔稿酬收入6 000元,计算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5.张强在11月份将拥有的一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转让给本市的制造商,获得收入20 000元,计算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5009 | 提问时间:2022 06/11 10:15
你好同学,
1.计算应预扣预缴1月份应交个人所得税
=(16000-16000*0.224-5000-4900)*0.03=75.48
2.2月预交个税=(16000+17000-33000*0.224-5000*2-4900*2)*0.03-75.48=98.76
2022 06/11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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