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在上海某金融企业工作,2019年1-3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减除基本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000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房贷三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3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则计算的:1月份应预扣预缴税额=( )元;2月份应预扣预缴税额=( )元;3月份应预扣预缴税额=( )元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5023 | 提问时间:2020 04/20 18:29
你好
1月份应预扣预缴税额=( )元=(30000-5000-4000-3000)*3%
2月份应预扣预缴税额=( )元=(30000*2-5000*2-4000*2-3000*2)*3%
3月份应预扣预缴税额=( )元=(30000*3-5000*3-4000*3-3000*3)*10%-2520
祝您学习愉快,如果对老师的回复满意,请给老师一个好评,谢谢。
2020 04/20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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