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发生部分业务如下:
1)2019年5月6日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原材料价款为1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 000元,发票等结算凭证已经收到,货款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但材料尚未运到。5月21日材料到达企业并验收入库。
2)2019年6月2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4 000万元购入乙公司股票400万股,并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另以银行存款支付相关交易费用10万元。
3)甲公司从丙公司购买一批原材料,买价30000元,增值税5100元。甲公司签发一张面值为35100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为3个月。材料验收入库。银行承兑汇票甲公司支付给银行手续费50元。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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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2 06/06 13:10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一下
2022 06/06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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