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18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
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为560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成本4000万元;其
他业务收入8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660万元;取得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40
万元;缴纳非增值税销售税金及附加300万元;发生的管理费用760万元,业务招待费用7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取得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34万元;取得营业
外收入100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250万元(其中含公益捐赠38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18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4982 | 提问时间:2022 05/31 21:06
会计利润=5600+800+40+34+100-4000-660-300-760-200-240=414
纳税调减=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40+权益性收益34=74
接待费调增:(5600+800)*0.005=32<70*60%=42,70-32=38
公益捐赠38<414*0.12=49.68,可以全额扣除
企业2018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414-74+38)*0.25=94.50
2022 05/31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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