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2021年4月成立,2021年12月取得土地,2022年1月1日税务报到。个税申报系统只有2022年1一4月工资数据,电子税务局里只有取得土地时缴纳的契税、印花税和2022年4月缴纳的土地使用税信息。2021年5月至2021年12月工资未申报,2021年5月一至2022年4月财务数据未申报,请问2021年5月至2021年12月公司支出能计入开办费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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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17 | 提问时间:2022 05/29 11:18
你好,是的,是可以计入开办费的。
2022 05/29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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