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中级职称#
给付与对待给付的对价关系,若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合同附随义务或无对价关系的从属义务,则不得主张给付义务的同时履行抗辩 请问这句话怎么理解呢? 中级职称的同时履行抗辩权知识点
84785042 | 提问时间:2022 05/18 17:20
文文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合同附随义务或无对价关系的从属义务,这个义务需要先履行,否则不能主张同时履行抗辩
2022 05/18 18:10
2条追问解答 查看全部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