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为某企业员工,2020年发生了如下经济行为:
(1)单位依照国家标准为王某办理了企业年金并缴费800元。
(2)年初该企业年金计划分配的上年投资收益2000元计入年金个人账户。
(3)购买福利彩票中奖100万元,在领取奖金时当场向民政部门捐款10万元。
(4)取得持有期满两年的某A股股票分红6000元,另取得持股期6个月的另一A股股票分红8000元。
要求:
(1)回答单位为王某缴纳的企业年金是否应在当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并说明理由。
(2)回答王某取得上年企业年金投资收益时是否应在当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并说明理由。
(3)计算王某取得的彩票中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王某取得的股票分红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判断王某向民政部门的捐款是否允许税前全额扣除并说明理由。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师#
84784991 | 提问时间:2022 05/10 21:33
(1)暂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按规定,企业依照国家政策规定的标准为其员工缴纳的企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2)暂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按规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3)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0-10)×20%=18(万元)
(4)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000×50%×20%=800(元)
(5)可以全额税前扣除。理由:王某实际捐赠金额10(万元)<30(万元)=100×30%。
2022 05/10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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