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50万,营业外收入10万,投资收益5万(国债利息收入)
成本费用项目如下:
(1)主营业务成本2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30万
(2)税金及附加50万元;
(3)销售费用300万元
(4)财务费用30万元
(5)管理费用150万元
(6)营业外支出120万元(其中公益性捐赠支出为50万)
假设除资料所给内容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则利润总额为()元;准予抵扣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为()元;应纳税所得额为()元;应纳所得税额为()元。(如计算结果为整数,以整数表示;如计算结果为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第1空:
第2空:
第3空:
第4空: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5038 | 提问时间:2022 05/09 14:48
同学你好
则利润总额为(3000加50加10加5减2000减30减50减300减30减150减120=385)元;
准予抵扣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为(385*12%=46.2)元;
应纳税所得额为=385加(50-46.2)减5=383.8元;
应纳所得税额为(=383.8*25%=95.95)元。
2022 05/09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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