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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行为的处分权,与善意取得这块我有点不明白,不是说无权处分行为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吗?为什么善意取得又不考虑效力待定?
84785015 | 提问时间:2022 05/06 11:09
羽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你好,可以理解为:善意取得和无权处分的区别就在于:1.相对人是善意的(即不知情);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完成了法定的物权公示方法(动产交付,不动产登记)。
2022 05/06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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