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19年10月1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1000件W商品,单位销售价格为500元,单位成本为400元,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50万元,增值税为6.5万元。W商品已经发出,但款项尚未收到。根据协议约定,乙公司应于2019年12月1日之前支付货款,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有权退还W商品甲公司根据过去的经验,估计该批W商品的退货率约为20%。在2019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退货率进行了重新评估,认为只有10%的W商品会被退回。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W商品发出时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实际发生退回时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W商品发出时控制权转移给乙公司。1.没有退货2.2020年2月1日,实际退货50件会计账务处理咋写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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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4/29 18:59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给你
2022 04/29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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