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卷烟厂为一般纳税人, 2020年1月,甲卷烟厂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20万元的一批烟叶委托乙卷烟厂加工成烟丝。加工后,乙厂收取加工费和辅料费不含增值税价款1.85万元,乙卷烟厂无同类烟丝销售。
甲卷烟厂收回烟丝后,全部加工成甲类卷烟100标准条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5万元。已知烟丝的成本利润率5%,消费税率30%,计算甲厂销售卷烟应纳的消费税税额。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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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69 | 提问时间:2022 04/29 16:32
您好,计算中,请稍等
2022 04/29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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