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5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合同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0万元,增值税130万元,该批商品的成本为700万元。商品已经发出,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甲公司于5月15日收到上述款项。写出5月1日销售时和5月15日收到货款时的分录。第1空:第2空:第3空: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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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4/28 22:56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给你
2022 04/29 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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