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5月1日,销售商品20000件,售价20元,不含税,给予对方10%的商业折扣,当日发出商品,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销售合同约定的现金折扣:2/10,1/20,N/30(计算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该客户于5月19日付款。做出销售商品、收到货款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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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琳 | 提问时间:01/26 09:20
借应收账款406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6800
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 402432 财务费用4068 贷应收账款406800
01/26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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